行政通知

彰武县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制度

作者:彰武县 点击次数:127 发布时间:2021-07-2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购置补贴“三个严禁”、“四个禁止”、

“八个不得”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惠民政策,是一条“高压线”,容不得任何人碰,大家不但要无条件执行,还要高效规范地执行好,一是要积极学习,吃透政策,把握好政策,宣传好政策,执行好政策;二是要仔细认真按规则要求操作,做好档案管理,完善各环节做到零风险,杜绝漏洞;三是要提高防腐拒变能力,时刻紧绷风险防控的弦,坚持依法办事,做到清正廉洁,时刻牢记纪律要求,树立廉洁服务思想意识,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为核心的一整套监管制度体系。

国务院“三个严禁”:

  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

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

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农业部“四个禁止”:

  禁止向农民收费;

  禁止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

  禁止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

  禁止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

 

农业部“八个不得”:

  不得指定经销商;

  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

  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

  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

  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

  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

  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农业部七个不得:

--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

不得倒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或倒卖补贴机具;

不得进行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不得以许诺享受补贴为名诱导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代办补贴手续;

不得以降低或减少产品配置、搭配销售等方式变相涨价;

不得拒开发票或虚开发票;

不得虚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同一产品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